六一儿童节,勾起了成年人很多回忆,儿时上学的一些场景浮现在眼前。关于课本,学习生活细节,仅仅是存在偶尔的片段记忆。70后的记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上学,初中以前是小学被称为少年儿童时代,中学开始就不再戴红领巾过节了。由此想到了,儿童是如何界定的?按照初中以前是少年儿童,13-14岁之前是少年儿童。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儿童呢?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我国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生效。我国在《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也就是说,国际上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我国对儿童的法律界定是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最近大家都在对小学生教科书或者辅导材料的插图提出质疑,大家都认为,一些小学生教辅材料的文章插图丑化了国人形象,甚至存在成年人特色暗示信息等。从成年人的视角看,网上流传的教材中的图片来看,确实存在人物形象不漂亮的,以及男女性别不恰当交流接触问题。
但是,少年儿童的审美和成年人并不相同,少年儿童眼中周围的小朋友,同龄人都很美,大哥哥大姐姐都很漂亮,自然风光都很美好。这就是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农村地区8岁以前的儿童穿开裆裤的情况还比较多,夏天光着身子凉快地在很多地方还存在。
回忆少年儿童事情至今能够记忆留存的事件要么是美好的回忆,要么是犯了什么错误被家长或者老师教训。比如,上小学,初中时期感觉班里的女生大部分都很漂亮,但是,成年以后再看时,很多人并不漂亮。这就是少年儿童时期的审美标准与成年人存在较大差异。
我们今天讨论的小学教科书中的插图不美观,甚至不良暗示都是成年人不同视角的感受判断,并不能代表少年儿童。一些人提出这些插图作者涉嫌传播淫秽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丑化国人形象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一些教辅材料竟然在宣传雷锋精神的文章中配了日本侵略时期的照片。很明显,一些法律人士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一篇文章,一张图片要想成为图书出版,要经过出版社编辑审查,教材和辅导材料的审核程序更复杂严谨。
一个简单例子,就像如今的自媒体平台,作者的每一篇文章,视频都要经过平台审核,经常会出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教材和辅导材料的审核程序更复杂。经过层层审核通过的教材文章,插图,如果出现违法犯罪问题,首先被追究责任的不是作者,而是出版社,教材,辅导材料的各个审查环节。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首先考虑的是教材,辅导材料审核环节,出版环节玩忽职守的责任。
回过头来再讨论,小学教材和辅导材料,插图对小学生的伤害有多深?作为过来人,每个人都可以回忆一下,小学教材,插图对自己一生影响有多大?经过回忆,我们会发现,学校课本文章,图片对个人的成长影响十分有限,当然不排除个别人影响较大。对个人影响较大的,还是具体授课老师的思想引导,以及初中,高中阶段学习教育对个人影响是深刻和较大的。
在这一点来说,小学教材,辅导材料插图人物形象丑陋,都是成年人的审美判断标准,小学生如何看待,影响多大并不一定。毕竟现实生活中,能看到很多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以及同龄小朋友。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些丑陋人物形象没有危害,它最大的危害就是在国际上,丑化了国人的形象,让外国人对我们的容貌和文化素养评价出现偏差。
我们在学术上,教育上崇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是,在教材,辅导材料,插图配置上,一定是美观大方,符合多数人审美习惯。不能把一些独特审美习惯的作品作为公共教材进行推广教育。这样我们就要首先制定法律规则制度,明确教材和辅导材料文章,图片的选用标准,程序,违反教材选用标准,造成不良后果的法律责任。否则,法律制度标准不明确,现在大家觉得小学教材辅导材料,插图严重损害国人形象,误导少年儿童,要求追究作者的法律责任,怎么追究?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希望小学教材的文章,插图更多地体现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积极健康向上。但,也不能因此样板化,简单化,全部搞成古风风格,回到封建时代。过于机械样板化的教材风格,容易导致小学生形成固化的思维模式,不利于创新思想的形成。
比如,大家一直不理解岳飞为何从教科书中被删除了,鲁迅的很多文章不见了,以及现在引起公愤的小学教材插图丑陋问题。这说明教材的选用标准,程序等不规范,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制度缺失,责任体系不明确。2022年4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基本流程》、《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活动的基本流程,质量检测流程和检测方法。这是对中小学教材网络教材,电子出版物提出了明确的流程和质量检查方法等。
2009年09月30日,《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要求》修改后发布。无论是今年发布的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流程和质量标准,还是中小学线下教科书出版标准,都不涉及教材内容好与坏的标准,关于内容的判断标准也是难以统一标准的,因为内容判断带有主观性,不同人主观评判可能感受不同。
教材内容的规范,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列举哪些底线是违法的,或者哪些教材内容,图片不符合公共审美标准,公共道德标准等,违反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小学教材是儿童成长教育的一部分,符合大众公共审美标准的图片信息应当成为教材选用的一般标准。儿童的健康成长更多地依靠的是优秀的教师的教育和思想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