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西峡县居民李某通过抖音平台在某品牌公司的官方直播间以2999元的活动价下单购买一台净水器,当天下午,李某又在该直播间看到该净水器的优惠价格为2499元,经与客服交流得知,此款净水器前两天的活动价格为2780元。李某认为自己买贵了,遂向商家进行反馈,并申请保价,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李某向西峡县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该公司已构成价格欺诈,要求其“退一赔三”。
被告某公司辩称,一是品牌直播间没有虚构“原价”行为,直播过程中表述为官方建议零售价而不是原价;二是李某在购买净水器时,直播间并没有“价保”承诺,不构成价格欺诈;三是李某售后要求不清,在要求退货退款同时主张“退一赔三”,导致公司无法确定具体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是该品牌净水器的原价到底如何认定;二是品牌公司是否构成价格欺诈。
经审理调查核实,法官确认被告公司直播间的主播在销售过程中的确存在误导行为,让消费者误以为购买时的价格就是最低价,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经法庭调解,被告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前支付原告李某关怀金8997元;李某不再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法官说法: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飞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消费体验,满足了消费者日益提升的消费需求,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随之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直播销售也要接受法律的监督和约束,在法律的规定内依法营销,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如果出现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进行购买,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也有权请求销售者进行赔偿。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