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9岁男孩又用家长手机“氪金”,平台:第二次恕不退款
电子支付需要输入密码或核验指纹,不过最近南宁的李先生却发现,他微信账号内的资金突然莫名其妙地少了7500元,这可是他们全家一个多月的总收入。李先生赶紧追查,结果发现这些钱是被他9岁的儿子花在了游戏上。
李先生一家租住在南宁市某城中村内。他的微信设置了指纹支付。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7500元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分批转入了他本人用自己另外一个手机号码注册的微信上,其中最多的一天转移金额为3000元。而这个新的微信账号,长期在他9岁的儿子淘淘(化名)使用的手机上登录。
微信支付客服人员:这些钱都是转给了您的微信好友“风采云霄”的这个人,核实到是消费到这个和平精英这个游戏上面。
李先生说,为了方便儿子联系,他才给淘淘配置了一台手机。从记者的询问来看,淘淘显然对支付没有什么概念。
记者:有过这种支付行为嘛?
淘淘:不记得。
记者:在游戏里面买过东西嘛?
淘淘:没有。
记者:每次大概会玩多久?
淘淘:我也记不起来了。
今年年初,李先生自用的微信账号也曾被淘淘用来登录过一款名为“王者荣耀”的游戏,期间孩子消费了四千多元。
经过艰难举证,他最后拿到了一笔等额的关怀金,也就是全额拿回了孩子之前消费的钱。
后来,李先生修改了密码,设置了指纹支付,不料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这次平台直接驳回了李先生的相关诉求。
腾讯未成年人健康辅导热线客服人员:一个家庭只有一次申请关怀金的一个机会,二次消费的话,我们是没有办法审核受理的。
未成年人网游付费 法院应支持返还要求
最近几年,低龄儿童沉迷游戏并大额充值和消费的案例屡见不鲜。
《民法总则》及最高法今年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都明确: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分析认为,在具体案件中,法官可根据游戏类型、孩子成长环境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具体的应予返还额度。8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参与网络游戏等所花费的支出,应该一律全数退还。
记者注意到,部分游戏虽然按用户年龄设置了应用分级和限时登入,但是使用过程中却没有严格查验。
律师建议,平台应当严格实施监管,对一定时间内频繁充值或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可及时联系支付账户的所有人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