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赫岩)上下班的高峰时段,总有人把电动滑板车当成通勤和接驳的交通工具,操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近日9时许,河西区爱国道与隆昌路交口附近,一名年轻男子骑着电动滑板车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游走,被执勤的解放南路大队交警拦下。该男子表示,他家距离单位不远,用滑板车代步感觉挺方便,没有意识到滑板车不能上路。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教育,告知骑行滑板车上路的危害。
机动灵活、携带方便,让电动滑板车成为很多市民通勤接驳的选择。在不少电商平台上,电动滑板车也被称为“迷你代驾”“上班神器”,在产品介绍中大容量电池超长续航、快速折叠、实心轮胎等都被标注得十分显眼,与通勤一族的需求十分贴合。
然而,电动滑板车看似酷炫拉风,骑行上路却潜藏着重重危险。一是电动滑板车对人体的包裹性几乎为零,一旦发生危险,毫无缓冲余地;二是车身重量较小,发生碰撞时除容易发生车身断裂,还会造成行驶者从车上摔下;三是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碰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四是车轮直径较小,车速过高容易引发意外;五是没有明显反光标识,对骑行者和行人造成较大的安全威胁。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电动滑板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更不具备道路行驶权,只能作为休闲娱乐运动器材,在广场、公园、生活小区等特定场所及非道路性场地使用,使用者应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管监护下骑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均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对违法上路行驶的,将予以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交警将通过加大路面巡查和固定点位治理的方式,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 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