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松山七中招生区域:(1)铁路线以东,桃李街以南,银河路以西,友谊大街中段以北。(2)英金路北段以东,友谊大街中段以南,银河路以西,契丹大街东段以北。
7.松山九中招生区域:(1)腾飞大道以东,查干沐沦大街以南,铁路线以西,友谊大街以北。(2)文庭雅苑小区、冠城园小区。(3)雨润星雨华府小区、五甲万京小区。
8.松山蒙中新教育初中招生区域及条件:(1)面向全市招生。(2)由学校推荐或者家长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由松山蒙中新教育初中录取。
9.市二中国际学校初中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招生区域如下:新城区外环路和海苏沟以东,玉龙大街以南,半支箭河以南和以西,锡泊河以北。
学区中心校所属小学和农村独立小学:仍按上学年招生区域招生。
农村初中
1.大庙地区中学招生区域:大夫营子乡、大庙镇。
2.五三地区初中招生区域:城子乡、穆家营子镇五三村、大西牛村、古都河村、西道村、丁家地村。
3.初头朗中学招生区域:初头朗镇、王府镇红花沟学区、初头朗镇孤山子学区。
4.松山十一中招生区域:岗子乡、上官地镇、当铺地满族乡当铺地学区、关家营学区、木头沟学区、夏家店乡王家店学区。
5.安庆沟中学招生区域:太平地镇、安庆镇、夏家店乡水地学区。
6.王府学校初中、老府学区中心校初中(含姜家营小学)、哈拉道口学区中心校初中招收本学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流程
幼升小入学流程
1.成立招生工作组。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组,由校长任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确定分管领导及资料审核、复核、电脑录入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职责。
2.加强招生宣传。各小学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松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并根据《意见》科学制定学校招生方案,通过学校公众平台等方式告知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招生地点等,做好招生宣传,耐心接受家长报名咨询。
3.开展业务培训。区教育局应于7月份召开“2021年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工作资格审核培训会”,加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明报名审核要求、审核办法,并严格纪律要求。
4.农村学校招生。农村独立小学和学区中心校所属小学,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报名,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核,7月15日签发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9月1日入学。9月15日前由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报区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5.城区小学招生。一是学位类型中松户有房、松户祖房、外户有房、外户祖房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7月17日至19日到所辖学区小学报名,由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件。二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由相关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7月19日至20日统一到区教育局办理。三是学位类型中松户租房、外户租房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7月20日至21日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由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件;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四是各校7月21日下午18:00前向区教育局报告招生情况,同时报送电子报名信息表。
6.招生复审。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组到城区学校就报名资格原件逐人、逐条、逐项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印件按照报名顺序打包整理报区教育局备案。
7.资格查验。7月28日至8月5日,由区教育局携带报名资格相关资料到赤峰市房产管理局核验房产信息,到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核验营业执照,到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验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经审核合格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新生学位派位事宜。
8.录取名单公布、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1)在区直小学报名的学位类型一至四的一年级新生,经区教育局复审入学资格合格后,8月19日由家长凭有效证件到报名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2)在区直小学报名的学位类型五至六的一年级新生,8月20日在松山一小和松山六小公示学位派位情况,8月20日按照学位公示由家长凭有效证件到所派位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小升初入学流程
农村初中招生:
1.规范义务教育交接制度。各学区中心校所属初中及农村初中招生报名程序:各小学要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初中就读。各初中要组织教师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保证本学区新生全部入校就读。
2.招生区域内各学区中心校所属小学或独立小学于6月30日前将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及相关户籍信息报送对口招生学校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于7月15日由对口招生初中签发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持学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9月1日入学。9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后的各初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报区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城区初中招生:
1.开展业务培训。区教育局于5月份组织召开“松山区城区小学2021年小升初资格审核工作会议”,加强小升初资格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明审核要求、审核办法,严格纪律要求。
2.严格资格审核。城区小学毕业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于5月10日开始预报名,由各小学负责初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所提供的证明、证件是否能相互佐证,并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所缺失的有关证明、证件,帮助家长完成小升初学生资格审核信息等基础工作;区教育局成立审核工作小组,依据学位类型划分标准,逐校审核学生家长提供的要件。各城区小学自5月24日开始到区教育局审核毕业生信息和相关资料。
3.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由相关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7月19日至20日统一到区教育局办理。
4.非松山区城区小学毕业,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由家长持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2日至23日到松山一小报名。
5.资格查验。7月28日至8月5日,区教育局携带报名资格相关资料到赤峰市房产管理局核验房产信息,到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核验营业执照,到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验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经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新生学位派位事宜。
6.录取名单公布、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小升初录取名单8月20日在松山一小和松山六小公示学位派位情况。8月20日按照学位公示表由家长凭有效证件到相应的初中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农村小学、初中:全家二代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
城区小学、初中:
1.学位类型一至四,报名时需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家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家长根据以下五种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应资料:
①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2021年缴纳水、电、暖费用的正规发票各1张;
②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交网签购房合同、网签机打发票,2021年缴纳水、电、暖费用的正规发票各1张;
③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提交户口薄(祖孙三代必须在一个户口簿上),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需到市房管局办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2021年缴纳水、电、暖费用的正规发票各1张;
④房产抵押的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房产证的,要提供房产证,2021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二是房产证尚未办结的,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银行抵押证明(需要抵押银行盖章),2021年缴纳水、电、暖费用的正规发票各1张;
⑤小产权房需出具原始购房合同、原始购房票据(私人之间变更的合同、票据不予认同),2021年缴纳水、电、暖费用的正规发票各1张;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一年级);
(4)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须经疫苗接种地查验盖章)。
注:凡用房产报名的,房产购置日期截止2021年6月1日前。
2.学位类型五至六,报名时需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家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且租住1年以上;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房管局出具的机打无房产证明;
(5)经商或务工的家长分别提供相应资料:
经商人员:需出具家长(法定监护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纳税凭证(日期截止2021年3月1日前);
务工人员:需出具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松山区城区内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且务工1年以上,用人单位为其所缴纳的社会保障卡、社保的缴费单据(日期截止2021年3月1日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卡、社保的缴费单据(日期截止2021年3月1日前)。
(6)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一年级);
(7)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须经疫苗接种地查验盖章)。
3.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报名时需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驻松山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由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统一到区教育局办理;
(2)办理时需提交:单位公函、军官证、结婚证、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学生及家长的二代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和立功的军人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4.非松山区学籍的初一新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原小学就读学校及其所属教育局盖章的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明学生电子学籍号码、学校标识码)。
5.提交报名材料有关说明:
(1)父母和子女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2)单亲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抚养权权属监护人提交关于孩子抚养的法院判决书等佐证依据。
(3)房产权属人需拥有单独(法定监护人夫妻共同共有)产权100%。凡法定监护人房产权属为不同占份比例的产权,均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房产入学资格。
(4)报名时家长需提交所有资格审核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户口簿学生户口页—房产和票据—父母户口页—务工或经商相关材料等),由区教育局复审后留存。
(六)实施阳光分班
1.学生阳光分班。由区教育局使用赤峰教育云平台提供的软件统一组织实施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保证各班级在学生人数、性别比例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在指定地点现场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分班后,区教育局和城区各学校分别留存分班档案及电子材料,学校不得改变分班结果,学生不得再调班。
2.教师均衡组合。城区学校根据设置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选,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组合,起始年级师资配置方案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8月25日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组织阳光分班时,由各学校班主任代表所在的任课教师组合当众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确定其所任教班级。分班后,区教育局和城区各学校分别留存抽签结果,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
3.加强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将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新闻媒体、学校教师代表、新生家长代表(摇号选取)和社会人士对“阳光分班”及后续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通过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问题,创建健康有序、平等和谐、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七)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各民办中小学应于2021年6月1日前将学校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经审批同意后备案方可按时进行招生,且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时间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民办中小学预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10日开始。各民办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各民办小学不得为民办初中直接或变相提供学生成绩排名、学生或家长信息。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十项严禁”,落实好《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禁各校擅自招收非本校学区以外的初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及变动手续。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中小学校长,由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依据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依法退还收费后,没收违法所得。下拨到各校教育经费的学生人数,一律以学籍人数为准,财政不为“违规择校生”拨付教育经费。
(二)高度重视控辍保学。一是落实法定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区教育局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切实规范缓学手续。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提前向户籍地片区内学校提交缓学申请表并附区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获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等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巧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宣传。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纪律监察,强化监督问责。一是在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守招生政策,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督查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工作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落实招生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凡在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有法定居住用房(不动产权证)却提供租房合同扰乱招生秩序的,一律列入诚信黑名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和伪造证件的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报名家长,报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由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在招生过程中对故意扰乱招生秩序,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及威胁招生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家长或社会人员,将依法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476-5867708
松山区2021年招生入学答疑《新生入学指南》主要依据《赤峰市松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家长们普遍关注的一些共性问题,结合个别典型案例,为广大家长朋友就社会普遍关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指南》包含“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政策、坚持的原则、报名时间、入学资料的提交等一些相关问题,有很强的指导性,相信一定能够帮助到家长朋友们,让适龄儿童少年做好入学前的准备,自信满满地踏上新一阶段的学习征途。
NO.1
问:松山区2021年的招生政策会有变化吗?仍会阳光分班吗?
答:松山区自2019年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实施了“阳光分班”,在零择校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了“零择班”,社会反响很好,家长们非常拥护和支持这一新政,作为赤峰市的中心城区,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旗县人口的大量涌入,学生数量剧增,松山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承担着全市的部分教育任务,在义教阶段中小学校启动实施“阳光工程”,坚持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招生政策,主要是基于这样的思考:一是**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对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了全面部署,新的招生入学政策、制度的实施是松山区委、区政府落实**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效举措;二是教育是一个城市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招生工作是保障这项民生大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松山区委、区政府在教育领域正风肃纪、解决人民群众身边“腐败”等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实质性举措,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在子女入学方面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使每一名适龄儿童和少年都享受公正、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三是保持和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验收成果,切实推动全区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这不仅是区委政府高质量建设松山教育的强区战略,也是松山区60万百姓渴望子女享受优质教育的民心所愿。2021年乃至今后招生政策仍会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
NO.2
问:新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意见制定公布后,社会群众普遍反馈很拥护,那么如何保证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落实呢?有哪些监督措施?
答:《赤峰市松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是松山区教育局落实政务公开职责的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通过招生制度改革,破解大班额、择校热、择班热等社会热点问题,实现就近入学、教育公平,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因此,我们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整个“阳光工程”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回应家长关切。对招生期间故意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学校,启动问责机制。
NO.3
问:如何避免现在社会上散布“花钱就能办”“已经找人办好”“再等等”的信息,这种情况属实吗?
答:松山区招生入学“阳光工程”的实施是为了不折不扣地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十项严禁”和《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规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希望学生家长把关注点放在研究招生制度上,不要轻信任何人的诱骗,近年社会上总是有人以“花钱入学分班”骗取钱财,招摇撞骗。在这里,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家长: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计划、程序等要以松山区政府出台和公布的官方文件为准,绝不要轻信谣言,不要将希望寄托于“外力”,学校学位和班级学位是有限的,因“等”“托”“靠”耽误子女入学的责任只能自己承担,广大家长要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NO.4
问:起始年级招生入学管理制度的关键节点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二是取消松户无房这一类型即仅有松山区城区户籍而没有固定房产的报名类型;三是以居住地为主要标准的逐类招生;四是黑名单制度;五是应用大数据计算机软件阳光分班;六是起始年级每班最大班额50人。
NO.5
问:师资是如何搭配的?还会设“重点班”吗?
答:城区中小学将根据设置的班数对班主任、科任教师按年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均衡搭配,打破强强联合,取消“重点班”“尖子班”等极少数人获益的非公平教育现象。
NO.6
问:逐类招生是如何进行的?在学区内报名的租房子的能进学区吗?
答:一是依据居住房屋产权性质和户籍分类,即按学生父母合法产权住房、松山区户籍、非松山区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产权住房、租房等标准分类;二是逐类招生,第一类招生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开始第二类招生,以此类推,招满为止;三是租房的(松户租房、外户租房)区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位报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置学位。
NO.7
问: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松山区将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各民办中小学于2021年6月1日前将学校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经审批同意后备案方可按时进行招生,且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时间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民办中小学预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10日开始,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NO.8
问:学区内合法房产取得的时间有限制吗?
答:购买时间须为入学当年的6月1日前,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NO.9
问:房产证是孩子爷爷或姥爷的产权且全家在一起居住,但是户口不在一起,能入学区学校就读吗?
答:招生入学制度规定学位类型共分为七类,由第一类(松户有房)起,逐类招生。房产证在孩子的爷爷、姥爷名下,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祖孙三代即孩子、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二是父母在松山区城区(松山区、红山区)无固定合法房产,同时提交市房管局的机打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符合条件的确认学位类型。
NO.10
问:父母的无房证明需要到哪里去开?
答:为证明孩子监护人父母双方在红山区、松山区、新城区均没有房产,需要到赤峰市不动产登记机关(赤峰二中南门对过)查询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开具机器打印制式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NO.11
问:对于*家庭,我与前夫的小孩想入学,我能不能以孩子的继父房产所在学区入学?都需要出具什么手续?
答:这种情况需提供学生生身父母的离婚证、孩子抚养权的法院判决书、出生证明、现*家庭父(母)与继母(父)结婚证、房权证、水暖电等相关佐证材料,事实清楚的可以报名。
NO.12
问:房产证的产权人名字是孩子的父亲,但孩子户口和妈妈在一起,怎么办?
答: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同时提供二代户口簿、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即可。
NO.13
问:孩子是非松山区户口,也没在松山区读小学,但是我们在松山区城区购买了私有产权住房,孩子能到松山区读初中吗?怎么报名?
答:可以报名。在外地就读小学且符合我区小升初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在2021年7月22日至23日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原就读小学打印的国家电子学籍卡(原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印章)到松山一小进行现场报名。
NO.14
问:我是松山区户口,但是没有房,能不能以户口本的地址入学?
答:招生入学要件主要看是否在松山区城区内有合法房产,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作为参考。
NO.15
问:购买只有40年产权的公寓房,算不算学区房?
答:按照规定,房产性质为居住用房(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如果公寓房是由不动产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且为居住用房,属于学区内有房。
NO.16
问:我家的房子买的是二手的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能作为学区房入学?
答:小产权房没有合法产权,在市房管局没有备案,鉴于此,家长需提交原始(非二手交易)的购房合同、票据及相关要件,经核实属实后认定其学区内有房。
NO.17
问:房子被拆迁了,有回迁安置合同,能否按拆迁地址学区入学?
答:因房屋拆迁政府安置的回迁居民,提供相关安置合同及相关文件(官方),经核查属实的,确认为学区内有房。
NO.18
问:买新开盘的楼房,还未交工,能不能算学区内有房?
答: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网签购房合同、网签机打发票(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确保合同、发票在市房管局备案的且购房时间应为招生年度6月1日前的,确认为学区内有房。
NO.19
问:我在外地工作,9月1日以后还能报名吗?怎么分班呢?
答:如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的,只能服从教育局最后调剂,即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因电脑分班已经完成,学生入班也要进行阳光分班,由区教育局邀请人大、政协、家长代表参加,完成分班。
NO.20
问:房产证是孩子本人的能否按学区内有房入学?
答:这种情况很少见,如果房产属于合法产权,且房产证权属人100%产权,属于学区内有房。
NO.21
问:我有一处非住宅用房,且自用做生意,有工商营业执照,这样能不能算是学区内有房?
答:按照规定,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包括商用类、车库、小棚等非住宅。此类情况只能证明您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不属于居住用房,不能作为学区内自有住房类入学。
NO.22
问:我想过户孩子爷爷的一套学区房,过户后我的产权占多少才能以学区房报名?
答:按招生审核要件要求,房产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且房产证权属人产权需为100%产权。
NO.23
问:孩子的亲叔叔(伯父)有一套学区内产权房屋,可否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叔叔(伯父)的户口本,这样能入学区内学校吗?
答: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入学材料必须要如实提交父母相关材料。如发现孩子法定监护人故意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除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以外,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NO.24
问:我在松山四中学区内租房,如果我的学位类型去不了四中,那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孩子能入哪个初中就读?
答:报名入学主要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招生计划额满后,学校即刻停止招生,学区内租房的,有可能未到你所属学位类型就已经招满,区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NO.25
问:我家孩子的年龄已到上小学的法定年龄,可因为身体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学,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监护人到户籍地片区或房产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去申请缓学申请表,并附区级以上医院相关印证材料,携缓学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NO.26
问: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是否可以入学?孩子父母因特殊情况不能本人去报名可以委托其它亲属去现场报名吗?
答:不可以。现场报名是采集学生个人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实现阳光分班的保证,幼升小和小升初报名均采用实地现场报名、公开审核的形式。所以请广大家长朋友密切关注松山区政府文件上的报名时间,切勿错过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关乎孩子上学,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所以请各位家长尽量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为孩子现场办理报名审核,如父母确实有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亲属代为办理报名。
NO.27
问:如果因为房产证的地址问题,分错了学校,还能改回来吗?
答:按照报名程序,我们会在学生基础信息、房产证等资料审核完成后,在所在学校及时公示。如有发现分错或误分等情况,我们会启动复核程序,需再次审核家长提交的原件并及时向家长反馈复核结果。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因家长故意隐瞒不提供房产证,导致学位类型处于最后类别,报名结束后再提供房产证欲调整到其他学位类型或故意拖延实则为择班找托辞的,视为故意扰乱招生秩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NO.28
问:招生结束后,我能否给孩子办理转学?转学条件是什么?什么时间办理转学?转学时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管理办法》(赤松教发〔2019〕3号)明确规定: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得办理转学。新生入学一年内禁止在松山区内转学,因为学生已经有学校就读,家长更不能以择班为目的转学。转学需具备以下条件:拟转入学校划定的学区内有合法房产,拟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方可办理非起始年级的转学。②具备转学条件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二月末和八月末。③办理转学需提交二代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市房管局的房屋产权提档查验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NO.29
问:我家孩子现在三年级在旗县上学,但我们在松山区木兰街振兴小区买了房,能办理学区内转学吗?如果我家亲戚从旗县因工作原因需要到松山区来买房并也想把孩子从旗县转入松山区城区学校就读,类似于这种情况的最好应该到哪里去购房才有相对空余学位办理转学呢?
答: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及自治区、赤峰市相关文件精神,松山区办理城区学校转学的学生,需看学生合法产权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是否有学位,有学位且监护人合法产权属实的可以办理转入。如果学位已满,即使监护人合法产权属实也无法办理学区内学校转入,只能相对就近调剂,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②根据目前松山区城区学校班额、学位情况统计数据显示,城区中小学校部分学校学位严重不足,老城区的松山一小、松山二小、松山四小、松山五小、松山七小、松山八小已无学位,新城区的松山六小、四中附小、松山蒙小、松山三小、松山十小已无学位,上述学校已无法满足学生转学需求。鉴于此,松山区启动学位预警机制,郑重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如果想给孩子办理转学,请不要盲目办理转学要件,必须知晓哪些学校有空余学位。老城区转学只能转入松北新城的松山十一小、松山十二小、松山十五小、松山十七小,松山二十一小;新城区转学只能转入松山九小、松山十三小、松山六中及其附小、松山九中及其附小。
NO.30
问:阳光分班后,双胞胎子女未分到一个班能否进行调剂?
答:根据家长的意愿和需求,可以调剂,但需经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抽签调剂。
NO.31
问:黑名单制度是怎么回事?
答:针对有些提供虚假材料的现象,为了规范招生秩序,制定了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却提供租房合同故意扰乱招生秩序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列入黑名单。特别提醒的是:涉嫌伪造假证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列入黑名单的学生,招生结束后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来源:今日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