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的东西如下: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还应当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照片;
3、婚姻公证一般应当申请人亲自办理,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代理人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愿意结婚(自主);
2.结婚年龄:男性须满22岁,女性须满20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行提示)。
结婚登记所需文件:
1.个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或二代均可)。
2. 我没有配偶。
3、当事人须提交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可当场拍照)。
领取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栏上签字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说明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所需文件:
1.个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我没有配偶;
3、当事人须提交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综上所述,如果配偶双方的户口已经注销,还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以及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法律基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6条
婚姻应当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第1047条
男子结婚年龄不得低于22岁,女子结婚年龄不得低于20岁。
第1048条
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
第1049条
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成立。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