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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答:武汉市中心城区以及东湖风景区面向社会公开登记摇号配租的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新城区和其它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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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原则?
答:“属地优先,剩余调剂;自主登记,分批摇号;依次选房,有序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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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可以查看公租房源信息?
答:区房管部门在区政府政务网和指定新闻媒体上发布,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部门政务网上发布。
↑图为2022年11月洪山区发布的公租房配租选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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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
答:首先接受持有项目所在区房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的家庭和个人意向登记。
在公告规定的登记对象范围和时间内,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登记时间一般为7天,最长不得超过15天。
- 属于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社区登记;
- 属于新就业职工的申请人在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登记。
注: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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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
答:符合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持需要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含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城镇困难家庭)》。具体要求可咨询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者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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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规则?
答:按照“优先配租对象-普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对象-普通新就业职工对象”的类别顺序,依次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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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怎么选?一个人可以申请大面积的住房吗?
答:原则上,1人户应选择集体宿舍或单间等较小建筑面积的户型;2-3人户应选择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住房;4人户及以上家庭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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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多人合租吗?
答:可以,具有选房资格的个人也可以在项目“开放日”期间,向运营机构提出采取多人合租方式,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以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为唯一选房顺序号参加选房,其余共同申请人选房顺序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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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可以带家人一起去看吗?
答:选房现场一般允许每户不超过2名家庭成员(含申请人)进入,并要求在选房现场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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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后怎么办?
答:申请人须按配租确认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约的,承租人应提前与运营机构约定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其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由发证部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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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选房怎么处理?
答:取得选房资格无故不参加选房、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权利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应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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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完后有剩余房源怎么办?剩余房源可以参与调剂吗?
答:若摇号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经市房管部门批准,在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明确指定用于调剂的房源,可接受其他中心城区以及东湖风景区持有有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的家庭和个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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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房源怎么配租?
答:申请人可自行上网或查看公告栏获取相关信息,也可通过街道、社区和各区运营机构运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帮助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全市中心城区和东湖风景区申请人可以持身份证和有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向所在街道或社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新就业职工通过工作单位向所在街道)登记申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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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房源配租管理顺序?
答:腾退房源基本依照“属地--批次--轮候时间”的顺序分配。具体按照“项目所在区优先配租对象—项目所在区普通申请对象—其他区优先配租对象—其他区普通申请对象”的批次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内,按照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选房顺序;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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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限多久?
答: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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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武汉市民热线
来源 | 根据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房规〔2022〕8号文件整理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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