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这笔补助金延长申领期限了
符合条件的朋友们
不要错过申领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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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推进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暂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申领指南
领取条件及标准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即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此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不可再申请)。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目前为945元/月;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目前为283.5元/月。
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
广东省各市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手机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申领。
第一步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后在“服务”中点击“社保”,选择“失业——失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
第二步
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须知,然后点击“下一步”。尚未登录的,选择登录方式进行登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