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几个月,广州失业保险金第二个月怎么领取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6-14 15:49:47

3月22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广州继续推进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暂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两类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以申领。即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此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但2020年3月至12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不可再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领取条件,即使目前个人已就业参保,还可以继续补领失业补助金的;但前期已申领过的,则不能重复申领。

失业补助金标准保持不变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目前为945元/月;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目前为283.5元/月。

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1年6月30日前,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以及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请;也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仍然保持不变。广州市人社局提醒,如国家出台政策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按国家政策执行,失业人员如符合申领条件的,请抓紧时间,尽快申领。

领取失业保险金取消每月签到

目前,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广州已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签到,现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今后不需要再办理每月签到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待遇终止业务。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能更好地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去年7月15日,广州市首批失业补助金通过系统发放到位,成为全省第一个发放失业补助金的城市。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全市累计发放19.55万人,发放金额5.72亿元,人均发放2925.83元,个人最高获领5670元。

【南方 记者】郑慧梓

【通讯员】穗人社宣

【作者】 郑慧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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