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辩推理。
律侦社。
在刑事案件口供被称为证据之王,因为大多数案件破案都离不开口供。很多案件只要取得了认罪的口供,再顺手取点证据就算是破案了。但是没有取得口供,靠客观证据定罪就要求很高了,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
这就导致只要不认罪,公安机关就会想办法让你认罪。只要认罪了,提供其他无罪的证据,他们也不会放在眼里。经常跟你说的就是这个事不大,认了就让你出去,就能给你办取保,认了将来就能给你判缓冲。
有些轻微刑事案件的确可以,但是取保批不批示需要领导来决定的,不是警察说了算。能不能判缓冲,公安也决定不了。量刑建议在检察院采不采纳,缓不缓冲也是最后由法院来决定的。
所以心里要清楚,如果确实犯事了,可以承认认罪认罚,有个好态度,争取从宽。如果没有做,千万不要因为急于出去而认没有做的事,毕竟事后后悔再翻供,没有充分的证据可就基本没戏了,后悔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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