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州市党委、政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强市建设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为群众谋福利,为西昌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城成果,建设幸福西昌,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我们倡议:
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我们要以主人翁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当好文明行为的实践者。
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要自觉做到: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诚实守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