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区、镇(街)和其它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资源: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资金、资产、资源;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劳动积累和入股形成的共有财富,属于集体性质,归该集体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和挪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
开展村级清产核资,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