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金睿)长江日报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2000余人申报失业补助金审核,首批260余万元失业补助金近日将发放到位。市人社局同时发布了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从今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均可申请。
补助标准方面,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不满1年的则按50%确定。
中心城区失业人员申请时,可直接在手机支付宝中点击“市民中心→市直社保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录入信息即可完成申请。新城区失业人员则在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办理申请手续。
失业补助金采取当月申请,次月发放的形式发放至申领人汉口银行账号。
市人社局强调,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同时,申请人存在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等任一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
全市失业人员对失业补助金发放政策存在疑问的,可联系各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