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南京和黑龙江佳木斯两级接连发生二起火灾。南京的是因为居民楼内停放电动车的电动车燃烧造成整个单元的高层住宅从下至上被烧,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令人十分痛心。网友们纷纷对电动车发表看法,有要加强管理的,有要禁止电动车的,有要禁止使用锂电池的。 许多地方政府或社区物业为了防患于未然,也迅速出台管理要求。这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之举。
笔者也要对这一件事谈几点想法。再谈想法之前,首先对遇难者表示哀悼,对受伤者表示慰问,也真心希望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下面开始说想法:
一、电动车能不能禁?电动车是人民群众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车有巨大的需求市场。现在快节奏的生活工作需要适合的交通工具,自行车显然已不能适应快节奏距离远的要求,汽车并非每个家庭都可以购买一辆或多辆的,何况当前汽车在高峰时期已经拥堵严重。另外,公交地铁也无法做到连接每个目的地。这也是电动车为什么有市场需求的原因,所以电动车是不能禁的。
二、电动车停哪里?一些社区立即出台规定电动车不能停在住宅楼的入口门厅内,不能停在住宅楼下的车库里,不能停在住宅楼的架空层内。那么,电动车停在哪里,却没有说。这没有说的才是问题的症结。有的小区停车位过少或停车位过远,或充电雨棚等配套措施不到位是造成电动车停入居民楼内的重要原因。
门厅内不能停电动车是对的,既不安全,也不美观。但也要解决电动车停哪儿的问题,停车点的设置应该便捷,数量充裕,可充电防雨。要从居民生活需求角度出发。 这样才能达到门厅内等处禁止停电动车的效果,否则风头一过又会停进门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