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前茶#【明人不说暗话之“三句话”助你理解公司法与国企】在我学习公司法并学以致用的漫长时间里,有三句话一直陪伴我,这三句话也完整诠释我从初入行的律师到资深律师对公司法的心路历程,今天送给大家共勉。
第一句话是“见山是山”:当年刚刚接触公司法,刚刚用公司法为国有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提供国企改制服务的时候,作为坚定的法律从业者、法律专业人士,我坚定认为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不能打折扣,就如同“山就是山”、“山不是水”一样,公司法就是公司法,任何国有企业只要你改制成为公司,就必须要遵循严格执行公司法的这项规定。当然,在此期间,我也被现实不断的教育教训,一度碰得头破血流。
第二句话是“见山不是山”:头破血流之后,我逐渐意识到,对于改制而来的国有企业,不能简单照搬公司法,而是需要充分考虑国企背景、历史沿革,这就是“见山不是山”,我们不能把国有企业当做典型的公司看待,更不能直接与市场化经营主体、市场化的公司划等号,国企就是另类的公司,是独一无二的企业形态,国企虽然有公司的外壳和形式上的公司治理,但是其内核还是应用企业法以及行政计划管理手段来推动企业经营的。因此,国有企业长期存在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的冲突,存在行政管理和公司治理之间的冲突,存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冲突,我们作为服务国企的律师,就必须要全面把握国企的特殊性,充分认识到国企存在的冲突和矛盾,才能给出既合规又能符合企业实际的意见。只不过,如果国有企业长期与市场化脱节,国企不能真正按照市场化经营机制运行,国企的公司治理就长期沦为花瓶,不能成为企业决策的源泉和出发点,那么国企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似乎就无从谈起,未来国企改革何去何从的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第三句话是“见山还是山”:最近十年,我明显能感受到国企深化改革的决心和行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也明确要将传统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现代新国企,要求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神兼备、更广更深落实,这就明确地回答了国企改革方向的问题,澄清了一度存在的错误认识,诸如国企改革就是翻牌、国企改革差不多了等。因此,在现阶段,虽然我们承认国企独特的背景和历史沿革,但是更要坚信国企必须深化改革,一定要转型为现代化企业,要成为现代新国企,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也就说,公司治理必须要成为国有企业决策的源泉和出发点,不能让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沦为花瓶沦为摆设,公司法一定要在国企全面落实,虽然是从“见山是山”到“见山还是山”,貌似一个轮回,但其实国企已经经历了深刻的变化,我们必须要通过学习运用新公司法,让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形神兼备,彻底改变过往存在的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
以上就是明律师与公司法的心路历程,今天奉送给大家以共勉,让我们一起躬身入局,为国有企业成为转型成为现代新国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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