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李超,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增值税是与宏观经济活动联系非常密切的税种,被誉为20世纪最重大的财政发明,主要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转让多个环节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增值征税,没有增值不征税。即企业在一定时期的应交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大于零才据实缴税。我们认为,考虑到增值税自身固有的中性原则,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无论在商品流转的哪个环节、无论经营方式如何,税收负担都是相同的,因此我国增值税制度通过不断改革,推动打造增长友好型税收体系,有利于减少对投资和生产决策产生的负面影响,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增值税是以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认为,现行增值税税率共4档,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对于纳税人而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特定货物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是13%;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增值税税率是9%。另外,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也是9%;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税税率是6%;同时,我国自2016年以来,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时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基本原理,用“税率”计算税款,仅就“增值”部分征税。为了计算方便,一般纳税人普遍采用税款抵扣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或销售货物)等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额。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更简便的计算方法,用“征收率”计算税款,按销售额全额为基数征税,不要求会计核算健全。
我们提示,如果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三、关注增值税立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增值税法(草案)》的第三次审议安排在2024年12月份,这也意味着,《增值税法》将在年内完成立法工作。我们认为,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至法律层次,并且或单独用一个条款来明确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早在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时隔3年后的2022年迎来了第一次审议,2023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总体来看,预计增值税立法将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主要对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作了规定。
>>四、增值税根据客观需要完成简并税率档次
参考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实行增值税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税率结构既有单一税率,也有多档税率。从实践经验看,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17%和13%两档税率。我国2011年开始营改增时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为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转换,减轻试点行业税负,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即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11%和6%四档。在这背后,我们认为主要考量为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随着2016年5月1日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实现全面覆盖。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这一档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等货物,税率为11%。概括地说,此时的增值税税率四档为17%、11%、6%。此后,我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2018年5月1日起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点(其余税率保持不变),即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降温为16%和10%。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自此,我国增值税税率共4档,分别为13%、9%、6%、0%。
>>五、我国的增值税改革推动制度逐步完善
增值税是我国的舶来品。自20世纪50年代由法国首创增值税以来,已经发展成为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流转税制中的主体税种。我国从1979年开始在部分货物试行增值税,并从1994年开始对货物的销售和进口全面实行增值税。伴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历程,具体来看包括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断扩大,直至在全国地区所有行业全部实施;从内外资企业试行不同的货物和劳务税,到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增值税;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从增值税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的部分实施留抵到留抵退税。目前,增值税已发展成为占税收收入比重最高的税种,也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3年末,国内增值税收入达到69332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达38%。可以认为,我国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增值税改革道路,积累了增值税政策设计和征收管理的经验,形成了具有课税范围广、税率档次少和尽量少的税收优惠三个显著特征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风险提示
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外部形势恶化干扰我国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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