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时,许多的船员却依旧不能休息,他们远离万家灯火,在月光下孤独的航行,与这份孤独相伴的还有黑暗中的风险。人的视力在夜间会下降一半,在生物钟的作用下反应也变得迟钝。那么,船员朋友要怎样才能避免夜航的危险呢?
夜间航行危险
由于夜间能见度差,人的视力要比白天下降50%以上,驾驶员辨别物标的准确性大为降低。
第一、容易出现碰撞事故。人眼在夜间对距离的判断会习惯性借助物标的亮度来识别,这就常会把亮度大的物标误远为近,亮度较差的物标误近为远,所以就容易出现船与船之间的碰撞。
第二、容易发生搁浅和触礁事故。在夜晚月光下,水看起来是银白色,岸迹看起来却是灰白色,两者易混淆;江面上倒映的山峰、岛屿也会让过往船舶认为有危险而偏离航道;另外,如果船舶向陡峭高山或高大建筑物航行时,会误以为物标就在眼前;而向低平岸滩或低矮物标航行时,又会误认为物标还很远,容易发生搁浅、触礁事故。
第三、发现异常后,往往因为驾引人员反应迟钝而导致事故发生。由于驾引人自身生物钟基础节律的原因,大脑反应速度相对变慢,尤其是下半夜,身体逐渐进入休息状态,反应迟钝。在晚上视线距离有限,参照物减少,驾引人员反应不及时的情况下,极容易发生险情事故。
夜间常见的船舶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在夜航巡查中,发现部分船舶夜航期间会存在没开启航行灯,不按规定守听甚高频接收船舶间避让信息,还有在桥区、横使区等水域追越他船、占用通航分道、反航道行驶以及违章停泊等这些违规行为。
对这些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主要在现场利用甚高频、高音喇叭进行提示,要求他们立即现场进行纠正。其次,在平常主要通过“流动课堂”,登船来进行现场教学以及安全知识的宣贯,来提升船员的安全意识。而对于已经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则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事实进行行政处罚。
上周黄石海事局港区海事处在开展下半夜巡航时,执法人员在辖区道仕袱锚地发现一艘船没有点锚泊灯,这对于其它航行船舶来说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时立即对它展开立案调查和批评教育,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进行了行政处罚。
船员朋友应注意
1、船员朋友在夜间航行首先要保持充沛的体力和精力,这是发现物标和判断物标的基础。
2、船员朋友在夜航期间要保持声光信号的完好及正常使用,并严格按照《内河碰壁规则》的规定统一避让信号,进行有效避让。
3、在航行中要保持安全航速,船长要时刻注意雷达回波的识别以及灯光信号的识别,还要特别注意9频道和6频道的收听,对航道和港内船舶动态要全面了解。同时要加强瞭望,早让、宽让来船,做好应急措施准备,特别要注意夜间不点灯的小船,要及时的采取规避措施,并注意可能拖带的半潜漂浮物。
4、航行至桥区、横驶区、浅区等重点水域时,要按规定航路行驶,加强瞭望,谨慎操作,确保安全。
海事部门举措
黄石港区海事处在维护夜间通航秩序时主要举措是:
1.加强夜间巡查力度,特别是船舶流量高峰时段的巡航检查,强化桥区、横驶区、浅区险要航道等水域,危化品船、过境旅游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提示与维护工作,不断强化纠违力度,确保夜间通航秩序畅通安全。
2.针对不同水位期,结合辖区通航环境特点,及时发布航行警告,制作区播,高频率循环播放,提醒来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3.在必要时段,如辖区水域有沉物等安全隐患的时候,执法人员会派海巡艇在现场驻守,维护通航秩序。
只要养足精神,正确的使用声光信号,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持正规瞭望,就可以避开绝大多数的危险了。
来源:长江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