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存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受理号,切勿泄露。
2、生育津贴办理进度分为“受理”“审核”与“核发”三个阶段。
如属于产假后申请生育津贴的,则在“核发”后全部拨付(一般在“受理”完成30个自然日内)。
如属于产假期间申请生育津贴的,则在“核发”后根据缴费情况按月拨付(一般在“受理”完成30个自然日内拨付第一笔,后续按月拨付)。
例如:赵女士津贴发放为1-4月,如公司在5月申请的,则“核发”后会全部拨付1-4月生育津贴;如公司在2月申请的,则“核发”后先拨付1-2月生育津贴,3月生育津贴在4月拨付,4月生育津贴在5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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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政府网、中国广州发布
来源: 广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