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婚姻登记证书指南看过来
1、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原件和照片;证件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1、双方有效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2、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3、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的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结婚登记档案材料;
5、双方近期3张2寸正面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1、当事人遗失、损毁离婚证的,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1、有效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4、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离婚登记档案材料;
5、2张2寸单人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周一至周五:08:30-11: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宝山区樟岭路2号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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