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后果,对要买房子影响吗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7-21 16:04:55

失业补助金要慎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有哪些影响?

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中小型企业受到了不小的打击,甚至濒临*,很多企业都会通过裁员的方式来保存自己,所以,疫情都还没有过去,很多劳动者就已经失业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收入就会让人陷入恐慌,很多失业者就想到了向国家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那么,领取失业补助金会对我们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什么是失业补助金?

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后果,对要买房子影响吗(1)

在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即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区别

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后果,对要买房子影响吗(2)

失业补助金并不等同于失业保险金,不过领取这两种都需要按照规定参加来参保。

1.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①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2.发放标准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标准为:(以深圳为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即每月可领:2360元*90%=2124元/月。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990元/月;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97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最高可申领5940元。

领取期限和缴费年限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超过四年以上,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②计发失业保险金相应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再就业参保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失业补助金

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后果,对要买房子影响吗(3)

①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2020年3月至本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申领符合条件月份的失业补助金。(注: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

②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参保后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对我们自身的影响

1、如果领失业金,就意味着处于失业状态,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过,根据最新政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人可以自己去缴纳养老保险,这样就不会中断缴费年限;

2、正常领取失业金时是会记录在档案的,但没有后果,不过如果因为个人影响不好而失业领取失业金的,那可能会对你的下一份工作有影响。

不领取失业金的好处有:

1、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金中,有一部分会用来代缴职工医疗报销,从失业金中自动扣除。如果不想让自己的社保中断,可以以灵活就业或自由从业人员身份参保,仅需再单独缴纳个养老保险即可。不过不是所有地区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都能缴纳养老保险,所以最好避免为了领取微薄的失业金而断缴养老保险。从而对养老金的缴纳年限造成影响;

2、领取失业金的记录都会在档案中有所记载,如果是因为个人不好的原因导致失业而领取的失业金,可能会对下份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3、失业金的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在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之间,也有固定标准的,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海的2480居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骗取失业金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骗失业金属于违法行为。《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总的来说,失业金只是一个保证我们最低生活标准的保障,我们不应该把这个当做主要的经济来源,找到新的工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从长远来看,为了这点钱来浪费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值得。如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我们将会给您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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