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于很多行业来说都是大挑战、大调整的一年,小编是地产行业,对于房企暴雷、各公司裁员屡见不鲜,我们公司今年裁员也在40%以上。
地产融资收紧,疫情及国家对房价管控,销售业绩减半,几乎所有公司(包括国企)现金流都极其紧张。所以有某达的转型、某大的躺平、某科的活下去和黑铁时代;各企业纷纷砍价销售,降本减配、停缓建、压降支出、减少营销费、管理费、福利费……最有实在没有优化空间了,就考虑到管理成本,优化人员。那么一旦公司找你聊公司如何困难,人员优化时,我们该如何面对。
第一,我们通过劳动付出与获得收入在法理上是平等的,有的公司会借机调岗,有的公司会借机跨城市调动,有的会压降工资……记住,只要公司人员优化大方向已明确,一旦有以上情形,不论对公司多有感情,人力如何渲染和公司共度难关,一定都不要同意,这只是公司借口让你自己走又不想赔付的小伎俩,相信很多人因为有了房贷,担心收入压力就会违心同意,想着退一步,边看边再找工作。过来人的体验,真的还不如果断点索要赔偿,全心找工作。一方面有N 1赔偿,一方面时间成本也是很大的,会内耗你的精力和积极性。
第二,一方面职场小白,包括老员工因为没有经历过,可能并不是很清楚N 1赔偿规则:
(1)其中N是指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公司需像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赔付(如超过半年则按1年计算,如未超过半年,则按0.5年计算)。例如在公司工作了5年零1个月,那么N 1就应该按5.5 1计算赔偿;如果在公司工作了5年零7个月,则N 1就应该按照6 1计算赔偿;
(2)拿么N 1中的“1”,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个“1”通常也叫“代通知金”,公司可以选择“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或“直接通知解除合同赔偿1个月工资”
(3)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小编工作了8年多此前也一直单纯的以为N 1是单纯的按月固定工资计算,其实不然。N 1其实是过去1年的综合月收入(也就是除固定工资外、各类补贴、年终奖、月度奖励、激励等共同构成了我们综合年收入与月收入)所以综合月收入通常是比我们常规到手工资要高很多的。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个标尺,那就是工作所在地去年1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如我们综合月收入低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则正常按我们综合月收入赔付N 1;如果我们综合月收入达到了3万深圳10几万,那只能按“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来赔付N 1。所以工资高的人其实相对比较吃亏。
(4)如果企业选择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不选择1个月额外赔付。那期间我们这1个月期间我们做好交接的同时,就可以正常找新的工作了。
第三,如果公司人力找到聊优化,那么无需低下脸面争取留下,因为沟通结果也改变不了什么,还不如正视它,平等的去谈赔偿。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被优化可能是我们能力不行,如果超过2年可能是公司问题,换一份更合适有前景的工作何乐而不为。我就亲眼见了同事年底刚被评为优秀员工,过1个月就被优化的情况。
第四,如果碰到黑公司,人力没有提前书面告知,又没提赔偿的话。首先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声明,口头承诺不可信,签字盖章的文件才有用。(聊天可以提前采取录音)如果没有我们不要离职,依旧每天按时打卡,并提前收集入职、工作群中沟通、收入等各种截图证明。如果公司不让进,那就每天早晚按时打卡并拍照/录视频。同时合理的发起仲裁,公司接到仲裁通知,通常也都会争取到赔付。
最后希望每个劳动者都有尊严的工作,辛苦付出都能得到合理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