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陷阱无处不在
消费者该如何分辨?
又该怎样保障
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选取了日常生活中
经常会遇到的几个问题
一起来看看
Q
在电商平台买东西,下单后,商家以“在备货”等理由拖延发货,问多了还直接取消订单退款,该怎么办?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购物,不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遵守市场经济的诚信交易原则。在网上购物平台选择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时,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除与商家另有约定外,若商家随意反悔,私自取消订单,则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或者进行赔偿。
Q
到火锅店消费,结账时想开发票,商家却以“使用代金券”为由,拒绝提供发票,该怎么办?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发票是消费的重要凭证,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拒开发票等情形,一定要主动维权,坚持索要发票。因为一旦该消费行为引发纠纷,发票将成为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有力证据。
Q
已提前订房却在节前被取消订单,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酒店擅自解约导致消费者另行订房产生损失,酒店应当退还已付款,并支付消费者另行订房导致的差价损失。
假如酒店已和顾客订立合同约定了房价,并且顾客已经支付了全部的住宿费用,酒店和顾客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顾客已经履行完毕。酒店事后随意变卦,要求补足差价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顾客可以要求酒店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如果酒店坚持拒绝履行,顾客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酒店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住宿费用,并且还可以要求酒店赔偿自己额外住宿所造成的价格上涨的损失。
此外
这些情况都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可直接投诉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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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制图:李润棋
来源: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