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疏散的目的,是在火灾条件下,确保室内人员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
合理划分建筑内外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是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基础!
依据火灾危险程度,可将建筑内外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分为危险区域、次危险区域、室内安全区域、室外安全区域,分述如下:
第一章 火灾风险等级的划分原则
风险逐级降低,是划分建筑内外各区域火灾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依据火灾危险程度,可以将建筑内外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分为四级(图示1、图示2):
1.危险区域:包括室内功能房间等。
2.次危险区域:包括疏散走道等。
3.室内安全区域:也称为相对安全区域,包括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符合疏散要求但需通过同一建筑中其他室内安全区域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等。
4.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符合《建规》第6.6.4条要求的天桥和连廊等。
《建规》第6.6.4条: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
图示1
图示2
第二章 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
根据火灾风险等级对室内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明确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对于解决安全疏散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误区至关重要。在确立疏散路径时,应遵循从“危险区域”到“次危险区域”,再到“室内安全区域”,最后到达“室外安全区域”的基本原则。在疏散路径上,风险必须逐级递减。疏散路径的确立应以规避风险为首要考虑因素,严格遵守风险递减的原则,禁止从次危险区域进入危险区域,同时禁止从安全区域进入危险或次危险区域。例如,疏散走道不能穿越危险区域,而应通过次危险区域到达室外安全区域;前室区域等室内安全区域不得直接向疏散走道进行疏散。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降低潜在风险。
第三章 危险区域
危险区域定义及其范围:危险区域主要涉及人们的工作、生活、生产和储存的室内空间。这些区域通常含有可燃物质,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常见的火灾危险区域包括各类功能房间、营业厅、观众厅、展览厅等室内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库房、汽车库等。
确保危险区域安全:火灾往往源自危险区域,因此为保障人员安全疏散,需针对不同功能的危险区域,合理设置疏散门的位置与数量,并严格控制房间内任意一点至疏散门的距离。房间的装修材料也应满足规范,以控制火灾规模,确保人员能安全撤离至火灾风险较低的区域。对于特殊群体和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设备用房等,应设立独立的防火单元,并满足相应的平面布置要求。
危险区域的安全疏散安排:在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人员可直接从危险区域(如室内房间等)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或通过次危险区域(如疏散走道等)撤至室外。对于多层建筑的其他楼层或地下建筑,由于无法直接疏散至室外,人员需通过次危险区域或室内安全区域进行疏散。
第四章 次危险区域
一、次危险区域的基本概念及其范围界定
次危险区域,作为相对危险区域的一个子集,主要涵盖了疏散走道。在多数情况下,房间(被视为危险区域)的居民需要通过疏散走道进行疏散,进而转移到楼梯间和前室等室内安全区域。
二、设立次危险区域的重要性
从安全疏散的角度出发,各房间之间不宜进行穿套式疏散。在穿套式疏散模型中,某一房间的火灾有可能直接阻断其他房间区域人员的疏散路径。此外,从建筑功能使用的角度来看,房间之间的穿套布局也不利于建筑整体功能的高效发挥。因此,设立具有一定防火性能的次危险区域(如疏散走道等),不仅有助于降低火灾风险,而且能更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进而提升建筑的整体使用功能。
三、次危险区域的功能特性及安全保障措施
作为人员疏散路径的第一道防线,疏散走道主要承担交通和疏散的双重功能。为确保其功能性,疏散走道不应被用作其他用途,且不应放置任何可燃物品或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此外,疏散走道的隔墙需满足相应耐火等级建筑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在宽度方面,疏散走道的净宽度需经过精确计算,且不得小于规定的最低净宽度。至于疏散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也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除此之外,顶棚、墙面和地面的材料选择也有严格的标准,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也都有相应的配置要求。
四、危险区域与次危险区域的疏散距离规定
为确保人员能够顺利完成疏散,必须对危险区域和次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进行严格控制,而这一时间的把控通过疏散距离来实现。根据相关规定,除仓库场所和一、二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厂房外,室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都有明确的限制要求。
第五章 室内安全区域
一、室内安全区域的概念:
室内安全区域也称为相对安全区域,是相对于室外安全区域的概念,是为了解决安全疏散问题而设置的室内安全区间。
室内安全区域是相对独立的防火单元,通常认为,在火灾条件下,进入室内安全区域,即可认为到达安全地点,不再考虑室内安全区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
常见的室内安全区域,主要有疏散楼梯间及前室、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及前室,等等。
二、设置室内安全区域的意义:
消防安全疏散是火灾条件下人员安全撤离,到达室外安全地点的过程,即到达室外安全区域的过程,室内安全区域是为了解决安全疏散问题而设置的室内安全区间。
安全疏散的目的,是确保人员在火灾发展到威胁人身安全(耐受极限)之前疏散到安全区域,保证安全疏散时间小于火灾发展到危险状态的时间,并预留一定安全裕量。室外安全区域是人员疏散的目标,但是,除首层的部分区域外,不可能严格控制其他楼层或区域直通室外的距离,也无法有效控制室内任意一点疏散到室外安全区域的时间。
为解决疏散距离和疏散时间的问题,有必要设立室内安全区域,室内安全区域是相对独立的防火单元,并直通室外安全区域。通常认为,进入室内安全区域即到达安全地点,不再考虑室内安全区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依此规则,可将室内安全区域视为室外安全区域的延伸,将室内任意点直通室外的疏散距离,简化为室内任意点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疏散距离,并以此作为安全疏散设计中的控制指标。比如,疏散楼梯间和前室属于室内安全区域,室内任意点至室外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可简化为室内任意点至本层疏散楼梯间(或前室)的安全出口的距离,等等。
安全疏散设计中,室内安全区域具重要意义!
三、常见的室内安全区域:
在室内环境中,安全区域,也称为相对安全区域,主要包括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走道,以及符合疏散要求但需要通过其他室内安全区域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等。
首先,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包括合用前室和三合一前室等):这些是我们最常见的室内安全区域。火灾条件下,人员通过房间的疏散门疏散至疏散走道,然后从疏散走道进入疏散楼梯间或前室的安全出口。对于住宅建筑的住户以及公共建筑中具备独立疏散楼梯的房间,也可以从房间直接疏散至疏散楼梯间或前室。此外,疏散楼梯间应在首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对于4层及以下的建筑,可通过扩展的门厅或走道直通室外。而对于4层以上的建筑,则可通过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的前室直通室外。这些扩展区域,均被视为室内安全区域。值得注意的是,设置在建筑外墙上的室外疏散楼梯,虽然处于室外区域,但由于受到建筑结构及外墙的耐火极限的影响,仍属于室内安全区域。
图示3
根据前述所述,在火灾条件下,当人员进入室内安全区域,即可视为已到达安全地点,无需再考虑从该室内安全区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然而,对于超高层建筑,由于竖向疏散距离过长,为确保疏散人员的安全,有必要设置缓冲和休整空间。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必须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首个避难层或避难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0米,且两个避难层或避难间之间的高度也不应大于50米。
此外,避难走道主要用于解决大型建筑中疏散距离过长或难以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等问题。避难走道和防烟楼梯间的作用相似,当人员进入避难走道或前室,即可视为进入相对安全的区域。
最后,对于符合疏散要求但需要通过其他室内安全区域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建筑的较高部分只能通过较低部分的上人屋面或平台进行疏散。根据确立安全疏散路径的原则,风险只能逐级递减。因此,当上人屋面或平台需要通过疏散楼梯(包括室外疏散楼梯)等室内安全区域到达室外地面时,上人屋面和平台也只能被视为室内安全区域。
第六章 室外安全区域
室外安全区域的概念:
室外安全区域是指建筑外部的室外区域,旨在提供不受本建筑或相邻建筑火灾危害的避难场所。这一概念旨在保障人员安全,满足疏散需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室外安全区域的主要范围:
在满足人员疏散的条件下,以下情形可视为室外安全区域: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6.4条的要求,直通室外地面的天桥和连廊。
2. 符合疏散要求并具备直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
室外安全区域的安全保障:
作为建筑外部的室外区域,室外安全区域必须具备人员从室内向室外疏散的条件。为确保安全,需确保该区域不受建筑火灾的危害。通过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规定,室外安全区域将成为紧急情况下的重要避难场所,为人员提供安全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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