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员拉塞尔·威斯特布鲁克,因其古怪大胆的穿戴方式被中国球迷戏谑为“被时尚杂志蒙在鼓里的人”。但《GQ》杂志后来称此为“威斯特布鲁克风格”,即除他之外,无人可以驾驭的搭衣方式。
把裤子塞进靴子里合理吗?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冬天保暖
人们在不断地更新“如何穿难看”的艺术,其方法之一就是将身上的各种衣服塞起来。他们可以毫不在乎地将毛衣塞进裤子,把polo衫塞进齐膝短裤,将衬衫塞进内裤里,甚至还能把裤子塞到靴子中。其中裤子塞靴子绝不少见。
而那些把裤子塞进靴子中的人绝不是随便或不小心才这样做的,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当渔夫去捉贻贝的时候,他们也把裤子塞在胶靴里,这样裤子就不会打湿了。而骑士上马时也会这么做,这是为了不让裤缝擦伤马的皮肤。同样,我们把运动裤塞到袜子里似乎也不是完全偶然的。在郊区,把裤子塞进靴子是不大可能成为时尚标签的,因为最初,毒品贩子就通过这样做来暗示客户可以进行交易,并且货很充足。
在这些把裤子塞进靴子里的人中,骑士、毒贩和捉贻贝的渔夫是最不应被指责的,他们这样做最起码是有原因的。而其他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做,只是为了赶时髦。这种时尚效应是由两种单品的同时普及化带来的,也就是出现在男士衣柜中的紧身牛仔裤和那种来源于军靴或工装靴造型灵感的大靴子。因为牛仔裤太紧了,以至于无法覆盖靴子,还不如直接把裤子塞到靴子里面,这样正好形成了一种风格。可怜的伙计们,他们真是时尚的受害者。
的确,在这一做法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误会。多年以来,那些模特在走秀时也经常故意很明显地把裤子塞到靴子里,很多人误以为这是服装设计师特意设计的风格。而那些时装公司这样做,其实仅仅是为了让靴子能够完全被看到,这样买手们就能真正完整地欣赏这些大靴子了。同样的原则之下,如果一些模特走秀时把毛衣塞进裤子里,那也仅仅是为了让腰带能被所有人看到,而绝对不是一种风格上的选择。
穿戴荧光色衣物合理吗?
荧光色衣物非常有视觉冲击力,但是考虑到越来越多的工作制服采用荧光色颜料……
时尚往往是由街上的人创造的,因此有些人也许会以为时尚完全来源于街头。几个月以来,那些以往只有筑路工人、法国公路管理局职工、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或是高速公路清洁工的衣服才用的荧光色,已经出现在了人们的日常服饰中。
具体而言,荧光色,尤其是黄色或橙色,在当今似乎已经成了人们热衷于追求的时尚。这种颜色被用在多种不同材料上,从人字拖、V领T恤,到足球运动裤,再到手包,荧光色已经不再仅仅是那些寻找身份认同感的青少年们抹着发胶跳电音舞和逛街时喜欢穿的颜色了。它已经变成了一种被大众所广泛接受的颜色,就像深紫色和砖红色一样。
20世纪80年代初次出现荧光色的日常服饰,当时这种颜色大为流行过一段时间。不过如今该类颜色的普及化也很明显地展现出了时代精神。高速公路清洁工穿荧光色衣服,是为了不计一切代价让自己在救出一只不小心跑到高速路上的刺猬时,不断被那些开车的人反复看到,甚至获得别人的赞扬。而现在,这样的想法已经演变为许多普通人想要引起他人关注的执念。
荧光色让人们对于安全的担忧变得可见,也将这种视觉层面的担忧物化,并保证了穿该类颜色衣服的人永远不会被看作是透明人。荧光色可以让那些必须被记住的物品更加显眼,甚至可以一下就吸引别人的目光,因为一般只有很重要的东西才会是这种颜色。而制成这类颜色需要复杂的技术,过程是分子吸进光子之后变活跃,而产生颜色。荧光色一直是一种特殊的颜色,它带来的视觉影响十分独特,甚至可以说是非凡的。
在众多针对荧光色视觉影响的研究中,一项美国的调查显示,在很多不同颜色的物品中,我们对荧光色物品的记忆力比其他物品几乎强两倍。而另一项英国的研究,则指出一个人穿着荧光色衣服时所吸引到的目光比他穿黑色衣服时高了30%。然而,这项研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目光是赞赏的还是蔑视的,也没有说明,假设两个穿着荧光色衣服的人在街上碰到是否会互相欣赏。而根据时尚更新的节奏和自私者相聚的概率来判断,这一假设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在肩上系一件毛衣合理吗?
精致的人和平庸的人之间的差别在于他们打蝴蝶结的能力,前者不用像后者一样去参考社交礼仪书籍就能打出来,而那些自命不凡的人水平则更加“高超”。他们可以在肩上系一件毛衣,就像超人的斗篷那样,这样他们就能伸直胳膊,飞向多维尔的海边了。
虽然这样系毛衣的方法跟出入于深海的水手们打结的方法没什么关系,但它却在风格上与洗海水浴这一休闲方式有很大联系。无论是在多维尔、图凯,还是在拉博尔,黄昏时分温度都会骤降。所以,为了不在从海水浴疗中心去往酒吧的路上着凉,在自己的鳄鱼牌polo衫外面披一件小羊毛衫很实用。
现在这一时尚穿法已被视为最保守的一种,而它首次出现,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品牌希尔斯的邮寄销售服装目录中,而这一穿法当时在白人区尤其受欢迎。和将polo衫领子竖起一样,在肩上系一件毛衣也迅速成了精英阶级的身份象征,并且漂洋过海,在法国也开始流行起来。20世纪80年代,法国的贵族阶层开始流行起这一穿衣方法,最后还发展出了新规则:毛衣的颜色要能和伯灵顿牌袜子及韦斯顿牌低帮便鞋和谐搭配起来。
如今,虽然许多小资阶级衣橱中的衣服与配饰,如巴博尔牌服装和船鞋,都来源于贵族阶级的装束,但将毛衣系在肩上这一做法往往只有贵族阶级才会选择,并且有很多社会上的普通人并不喜欢这一穿法。的确,这种风格的爱好者总是冒着这样的风险:如果左派的人看到贵族这样穿,有可能会拿毛衣的袖子勒死他们……
因此,应当找到其他方法以适应多维尔海边的气候。完全可以学习意大利人的做法,夏天时,在肩上简单地披一件外套或是背心,不要把袖子系起来。系上袖子这一选择其实很危险,它至少有可能将毛衣拉变形,掉到腰部位置。而这样也会让人感觉屁股很热,因此很不舒服。
在室内戴甩帽合理吗?
甩帽是否仅是一个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