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瑞金一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一家4口均已经单独建房,跟父母是分开居住,父母的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早在2018年他就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过分户,但当时派出所说父母必须跟一个儿子,只给他哥哥办理了分户,他想了解家庭申请分户有哪些条件。
针对该网友的诉求,瑞金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说, 经该局武阳派出所核查,该网友的父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担任户主。若您的父母名下有固定资产或者固定稳定收入,才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分户后担任户主。此外,该网友和其父母都有房产,家庭户的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的,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
因此,该网友可以准备好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户口簿、书面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到武阳派出所依规办理分户。
(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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