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应征入伍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解聘、辞职又不在本市范围内就业的;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无房职工(家庭)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因地震、水灾、火灾、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自住房屋损毁、损坏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医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缴存职工子女被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录取,且配偶或子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常见提取类型和所需材料
(一)购买住房提取
受理范围:昭通市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昭通市辖区内)、工作地、户籍地或配偶缴存地、工作地、户籍地购买期房或一手现房、二手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购房一年内,后续可按年提取。
提取材料:
(期房或一手现房):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或购房合同、首付款或全额付款凭证、身份证、银行卡
(二手房):不动产权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身份证、银行卡
(二)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受理范围:昭通市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昭通市辖区内)、工作地、户籍地或配偶缴存地、工作地、户籍地建造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建房一年内,后续可按年提取。
提取材料:建房审批表、建房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银行卡
(三)租房提取
受理范围:
缴存职工或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不含)以上;
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本人或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市内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可提取额度:无房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一般家庭 1800 元 / 月(2.16 万元 / 年)、二孩家庭 2000 元 / 月(2.4 万元 / 年)、三孩及以上家庭 2200 元 / 月(2.64 万元 / 年)
提取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本人正脸人像、工作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申请前 1 个月内)、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本人储蓄卡。
(四)提取偿还商贷
受理范围: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期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未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未担保。
可提取额度:按年提取还贷不超过申请前 12 期已还贷款本息合计;一次性提取还贷不超过贷款本金加已还利息合计。
提取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正脸人像照、婚姻证明、本人储蓄卡、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最近 12 期还款明细、购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和首付款或全额付款凭证(购买一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发票、不动产权证(购二手房的提供)
(五)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
受理范围: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期间可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未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或公积金未担保贷款。
可提取额度:按年提取还贷不超过申请前 12 期已还贷款本息合计。
提取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正脸人像照、婚姻证明、本人储蓄卡、购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和首付款或全额付款凭证(购买一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发票、不动产权证(购二手房的提供)
来源丨鲁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期编辑丨李东梅
编审丨孔祥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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