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25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标准支付养老保险费用。
具体能有多少呢?我们以深圳为例,目前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是3523元*20%(非深户20%,深户是21%)=704.6元/月,也就是说,失业保险基金将会每月承担此704.6元的费用。
以后如果最低缴费基数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也将会相应提高支付最低养老保险的费用。
何为“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比如领完24个月,仍然未能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
这些可以继续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就是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
那么上述这些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是怎么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呢?
政策规定按照“先缴后补”的模式落实费用;这些大龄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先自行缴费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后可以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简单一点说,自2025年1月1日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此期间,灵活就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以最低标准缴费的,先缴费,后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返款。
在此之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已经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了医保,深圳是代缴一档医保,不用自己缴纳医保费,每月还有200多返钱到个人医保账户。
2025年1月起,大龄失业且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仅医保不用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也不用自己出钱了,还同时享受着失业保险金,真是大龄失业人员的福音啊。
此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适用全国各地,有效期到2039年12月31日。
各地具体的申领程序及办理流程,有待各地社保局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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