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保险合同往往对应着三种身份,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
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发起人,负责选择保险产品、签订合约并缴纳保费。可以说是投保过程中最重要的人。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直接保护对象。在人身保险中,保护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或身体;在财产保险中,则需要被保险人与保险财产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才能享有索赔的权利。
受益人,是只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存在,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的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或者是第三方。
最后补充一下最重要的“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在人身保险中,除了本人之外,保险利益只在配偶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具有保险利益,再加上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雇主对雇员之间(这个关系是有限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比如房东对自己的房屋、车主对自己的车辆、企业对自己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