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在手指上的环形饰物,在中国出现颇早,历史悠久。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已有,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北辛文化层出土石指环,山东诸城呈子遗址大汶口文化层出土陶指环,江苏花厅遗址出土玉指环,甘肃永 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发现有铜环二件,均在人骨架的手指旁。依据目前的考古发现,它们在商周时期已分为两支,一支是用于开弓拉箭等军事用途的实用物件,及由它发展而来的玩物,称为韘、决、扳指等; 一支是装饰、标识性的服饰物件,有指环、手记、介指、 环、缠子、溜子、指缀等称谓,今俗称为戒指。
明 嵌宝石金戒指 湖北钟祥市梁庄王墓出土 湖北省博物馆藏
从前面的史料叙述中可以看出,戒指基本功用是佩戴装饰,汉代时作为宠幸标识,后来被当做定情信物、 赏赐物品等。戒指还另有一些其他的功能,试举如下。
(一)作为聘礼或陪嫁物品《奁史》引《婚姻约》:“嫁女,簪掠、戒指数不过十。” 数量有一定限制。在后来清代的载籍中,亦有较多关于亲王、世子郡王、长子长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婚, 品官、庶士、庶人婚以指环为聘资的记载。 当然,不只中国将戒指作为聘资。《宋史》卷四八九外国五记载,“渤泥国在西南大海中,去婆四十五日程,去三佛齐四十日程……昏聘之资,先以椰子酒,槟榔次之,指环又次之,然后以吉贝布,或量出金银成其礼。”戒指作为婚聘之资,是中华大地与外邦都存在过的现象。
金镶珍珠翡翠戒指 故宫博物院藏
(二)表达期归之意 《后魏书》记录了指环另一深层含义。“咸阳王禧弟树,字秀和,位宗正卿。后奔梁,武帝尤器之。 后复归魏,初辞梁,其爱妹玉儿以金指环与树,常着之, 寄以还梁,表必还之意。朝廷知之,俄而赐死。”“环” 者,还也。典籍中有诸多男女临别相赠指环的故事, 但并非作为定情信物,所蕴含的是“期归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