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安全管理的过程中,经常性的可以听到“咱们今天只对事不对人”。但,每次发生违章违纪、违反标准、违反规章制度等事情时,往往都是人做的。发生任何问题的主观主体是“人”,处理事最后还要归咎于处理人。
什么叫“对事不对人”,大多数人从字面上理解这一句话就是我只对这件“事”不对你这个“人”,你别多心,我说的是这事,不是你。这怎么可能,事是人*啊!事是我出的!只要事是人*,就不存在单纯的对事不对人了。因为你*这事,影响了我的利益或者个别人的利益,到一定的程度了,肯定就要对“人”进行处理了。
在这我引用一个博主的话,我觉着应该能反映出大多数人的心理,见下图:
小编个人观点,在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绝对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是不可能的,因为追寻本质安全是我们安管人员不懈努力的至高目标,所以只要有生产单元、有生产、有作业,就有可能存在发生安全问题,一但发生安全事件,我们就要对它分析原因,提出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往往这个时候就会牵扯到“人”。所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变化的地方就有风险”,为了处理问题和解决冲突,我们就要强调“对事不对人”。因此“对事不对人”是一种处理问题和冲突的方法,主要强调以下两个核心原则:
- 一是关注问题本身:这种方法侧重于识别和解决具体的问题,而不是针对个人进行指责或批评。例如,在工作中,如果发现某个人员犯了错误,应该指出具体的错误点,而不是批评人员的能力或态度。
- 二是避免个人攻击:在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下,应避免对个人进行攻击或贬低。相反,应该专注于问题本身,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评判个人的品质或性格。
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因为它基于事实和证据,避免了情绪化的反应,同时也促进了团队合作和问题解决。
最后,小编还想再说一句,在红线、底线、原则的问题上,还是要坚持法纲,事要办人也要查,既要对事也要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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