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商户,广大市民朋友: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居民楼院、“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沿街门店等“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高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现将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技能。
三、经营性场所不得违规住人。确有困难的,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杂物。
五、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网、金属栅栏等障碍物,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防盗铁栅栏的,应开设逃生口。
六、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章动火用电;燃气使用场所应符合燃气安装、使用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要按照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穿管保护,电线不得使用接线板多次串联;抽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七、加强物防技防措施,按照标准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积极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
八、场所内禁止采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材料进行搭建、装修。
九、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不得在公共门厅、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及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及“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电瓶不要在室内充电。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处隐患,多一份责任就会少一份危险。请广大商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上述告知事项,主动查改消除火灾隐患,自觉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和影响逃生的广告牌、防护栏(网)等障碍物,全力守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提供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鹤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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