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回 家乡泰州史上曾有近百年的梳篦生产制造业
在笔者的记忆中上世纪七十年代前泰州梳篦生产小有规模,当时的泰州梳篦社从业人员有四五十人。在四五十人中有近十人都是早年(一九二0年前后)去常州拜师学习过梳篦生产的师父級手艺人。他们各自陆陆续续从常州学成回到泰州,都是以梳篦生产为业谋生。据说也有几位回到泰州后,受条件限制没有从事梳篦生产而改作其它行业,后来实行公私合营建立泰州梳篦社,到是有两三位入社做回了老本行。
家庭式的梳篦生产小作坊在一九四九年泰州解放时有八九户。而在他们的背后则是一家老小都在帮着从事生产,这样估算下来从业人员有约四五十人并不算多。
因为是家庭式生产,所以各家规模都较小,这些人家靠着自产自销梳篦养家糊口。解放后确定成份时,泰州从事梳篦生产手艺人,成份被确定为:手工业者。
成份
成份。主要指父亲从事的职业,现指个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家长尤其是父亲的社会经济地位。与个人能力无关的一种世袭的先天因素,个体(人)据此获得归属地位。
笔者历来填报各类登记表,家庭出身一栏都是填写:手工业者。
泰州梳篦生产合作社
1952年,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受到人民普遍欢迎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