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学术、门派、宗教对七情六欲的定义稍有不同。但是所有的说法都承认七情六欲是不可避免的。 通常的说法,六欲:色、声、香、味、触、法 ;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 。那么为什么七情六欲就包括这些呢?最初,古人只说人有四种感情,就是在《中庸》里出现过的“喜、怒、哀、乐”。
后人解释说,人遇到所喜好的就会“喜”,遇到所厌恶的就会“怒”,得到所爱的就会“乐”。失去所爱的就会“哀”。因此不难看出“怒”因为“恶”而生,而“乐”也因为“爱”而生,所以在“喜、怒、哀、乐”之外,就加上了“恶”与“爱”,情感就从四种细分为六种了。
当局者迷,很多人有时并不是很能敏感地感知自己的情绪的变化,甚至有些情绪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比如说“恶”和“怒”。但古人认为人在“怒”和“哀”这两种情绪“将至而未至”之际, 也就是情绪还没到“怒和“哀”的饱满状态时,中间还会产生“惧”,所以六种情感又被细分成了七种,这就是“七情”的由来。
到“怒”和“哀”的饱满状态时,中间还会产生“惧”,所以六种情感又被细分成了七种,这就是“七情”的由来。上面所说的七情中说的是“欲”,可《中庸》里出现的是“乐”。这“乐”跟“欲”又是怎么回事?
原来古人认为“乐”和“欲”是相通的。因为人得到所爱的就会“乐”,而根据古人的理解“欲”是贪欲。那之所以会爱,是因为有“贪欲”,所以“乐”和“欲”是相通的。但“贪欲”这个词,在这里并不全是贬义。
它指的是人本能的需求,比如眼睛需要看到东西,耳朵需要听到声音。就是《礼记》里所说的,七情是“弗学而能”的。至于“六欲”的说法,最初是来自《吕氏春秋》。其记载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这话的意思就是,“全生”的人,“六欲”都是得到了适当的满足的。
所谓“全生”,是人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虽然这里古人没有具体指出“六欲”都包括什么,但后人注释说,是“生、死、耳、目、口、鼻”,来泛指人的各种*。
“七情六欲”古人有古人的解法,今人也有今人的理解。七情,即七种情绪:喜怒哀惧爱恨怜。六欲,即六种*:求生欲、求知欲、 表达欲、表现欲、舒适欲、情欲。人的所有情绪,都可归纳为上述七情;人的所有*,都可归纳或分解为上述六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