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
第二步: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1. 注册登录“天津公安”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引进人才2.0需用户在实名认证的情况下进行办理)。
2. 确认用户身份信息无误后,选择“确认,下一步”按钮 ;如个人信息有误,选择“信息异常”按钮,并勾选显示异常的信息,点击“确认有误信息”按钮(出现申请提交成功提示后点击“确定”按钮,24小时后可重新申请)。
3. 填写申请信息。(选择在津有无工作并选择申请类型)。
4. 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全部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
5. 提交成功页面。
>>>落户办理进度查询
提交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询到申请的落户信息及办理状态。
>>>落户办理撤销流程
在已提交/受理中/已办结的业务页面点击“查看”按钮,可点击“撤销业务申请”并填写撤销原因,已受理阶段的申请提交撤销业务申请需等待联审窗口工作人员点击同意撤销。
注:已获取到准迁证的,无法提交撤销业务申请,请联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申请落户的联系电话变更
提交申请系统默认的联系电话为登录系统账号的手机号码,如需变更请在提交申请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联系电话右侧的“变更”按钮,输入需变更的手机号码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