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局的全称是环境卫生管理局。属于是市城管局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局一般属于是地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和环境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监督指导县级和乡镇以及街道的乡镇部门做好相关的环卫工作。
环卫局的全称环境卫生管理处,上级部门是城管局或者城建局。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在城市政府领导下,行政主管部门依靠专职队伍和社会力量,依法对道路、公共场所、垃圾、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具体职能:
第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护这市民的身体健康。
第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着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着城市整洁面貌,有利于城市的对外交往和发展旅游业。
第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陶冶和展示着一个城市市民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