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8月13日记者从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获悉,8月12日,兰州中川机场安检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查获一枚微型打火机,而这种产品可注入汽油,属于禁止携带物品。
当日中午12时许,安检员小叶在执行人身检查任务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男性旅客钥匙扣上有一个圆柱状金属物品,遂询问物品名称及用途。该名旅客言辞闪烁,并未正面回答。出于职业警惕性,小叶对该物品实施手工检查,发现是一枚微型打火机。经测量,该圆柱形金属打火机高约4厘米,直径不足1厘米,可从底部注入少量燃油,由于其尺寸微小,极具迷惑性。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提醒广大旅客:任何品牌品类、任何尺寸形状的火种,在乘坐民航航班时,都禁止携带。
通讯员 刘雨杉 刘彦虎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