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大家乘车出行都会随身携带一些生活物品,不过,从7月1号开始,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了新变化。
从7月1号起,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的最新《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开始施行,一些禁止、限制携带的物品有新变化。上午9点多,在泉州动车站安检口,旅客张先生的行李包需要打开查验,其携带的一把水果刀经过测量超出了规定长度。
泉州动车站安检队队长 陈惠萍
“比如说比较常出现的剪刀、水果刀,然后菜刀之类的,刀刃不超过六公分以上,这样的是可以带。从之前的五公分调整到六公分。”
安检员介绍,上午两个小时时间里,仅仅一个安检口就查获了三十多把剪刀、水果刀。按照规定,发现违禁物品后,旅客可以交代送行的亲朋带走,或者寄存在车站,寄存时间为一个月。不过,易燃易爆品,如摩斯、发胶等不能寄存。新目录中,一些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有了确定法规,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变化较大。如此前花露水、凝胶类免洗洗手液等,被归为禁止携带的易燃物品。新规则规定酒精凝胶、花露水等单体容器不超过100毫升可以上列车,但每种限带1件。另外,指甲油、去光剂的累计限带量从20毫升变为5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