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回顾一下宪法的诞生与发展。
一、《共同纲领》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
三、1975年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了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二部宪法。它反映了我国从1956年起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事实,确认了经济制度和国家制度方面的社会主义原则,因此在宪法所反映的历史阶段方面比1954年宪法又前进了一步。
四、1978年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是1978年宪法,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第三部宪法。在内容上,恢复和坚持了1954年宪法中的一些好的原则和内容,删除了1975年宪法中的一些错误的规定,如全面专政等条款,因而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五、1982年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