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7月21日讯(记者 王赟)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党和政府教育民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有关高校、市县共同策划,推出“学生资助政策小课堂”专栏,本期话题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答案是: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助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在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分为2-3档。
【本专科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设2-3档发放。
【研究生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成绩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日制招生计划的所有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