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
1.定额增加30元。
2.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为68.5元,挂钩养老金基数增加额为54元。
3.年满70-74岁可以获得15元高龄倾斜增加额。
以上内容以2023年退休人员每月4000元、40年缴费、74岁高龄倾斜为例。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山东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个部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3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办法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挂钩基本养老金水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不同年龄、不同军龄的适当倾斜。
对65周岁及以下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至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实施兜底保障,在普调和倾斜调整的基础上,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低于调整后当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予以补足。
以上是山东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这个方案,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年龄和其他因素来计算具体的调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