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主要目标是:
(1)培养幼儿基本的卫生习惯,注意其营养,锻炼其体格,保证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健康;
(2)培养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以发展其智力;
(3)培养幼儿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友爱、守纪律、有礼貌等优良品质和习惯;
(4)培养幼儿爱美的观念和兴趣,增进其想象力和创造力。招收 3岁~7岁的幼儿。以整日制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办寄宿制或季节性幼儿园,以不放寒暑假为原则。幼儿活动项目有: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不教识字,不举行测验。对领导管理、组织编制、经费设备等也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