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缇丽莎尔为了怂恿代理借款拿更多的货,内部搞了一系列活动。例如,业绩达到30万就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海外游;业绩达到100万便可以参加沈小姐的婚礼。小何口中的沈小姐其实就是缇丽莎尔的创始人——沈祉含。但最后这些所谓的活动,最终都不了了之。
而截至目前缇丽莎尔涉嫌*在灵鲲预警平台上举报已达5438次
据缇丽莎尔代理商何女士反映自己在湖北省仙桃市工商局举报过缇丽莎尔涉嫌*,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缇丽莎尔的经营模式和*一样,可以认定为*。”
一直构造的第二事业终于浮出水面缇丽莎尔提出第二副业——家园计划。就是不用发朋友圈,不用囤货,不用加人推销产品,躺着赚钱就行。(天下有掉馅饼的好事么?)与此同时,缇丽莎尔代理商们还宣传公司几个月上市,怂恿代理商们购买公司的股票。而现在这个副业蝴蝶猫出来了。。
小编了解到其制度:
首先第一份交947元:自己购买或分享游客,链接即可注册,输手机号码即可,游客购买也有奖励6-36%
2,分享店主奖金,100,200,260,黄金分享的所有黄金店主奖励100
3.针对直系代理,奖励直系代理动态月销售总收入的20%(入直系代理一共赚了10000,那就是10000*0.2=2000)
每一个小白都可以享受(季度公布奖励现金)
礼包销售进入全公司英雄榜
团队总业绩进入全公司英雄榜
动态总业绩进入全公司英雄榜
而讲课的代理却禁止其他人员将制度内容发到朋友圈公布出去,称不想惹麻烦,假若合法合规经营,你们怕什么。三级 不犯罪,但是不代表三级不违法。
根据2005年颁布实施的《禁止*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其行为明显涉嫌*,而花生日记,云集的罚款,并没有让社交电商停滞,随着直销的落寞,社交电商成为了各种*难民的归属,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急需完善。
文章来源:青松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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