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据房屋所有人供述,因其在工地上班,“私藏气罐”用于平时拉往工地使用。
因其非法存储危险易燃易爆物品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目前,西咸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决定!
02 离谱!重达1.65吨,139个“炸弹”藏于住宅
2023年7月,中山市南头镇消防、城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黑气”行动,共查获两起非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代充点案件,对两名当事人各给予十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行动中,执法组发现两个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代充点分别藏于居民住宅内,相隔仅仅250米,当事人均未能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经现场调查取证,两个非法代充点共非法储存139个液化石油气瓶,总存量达1.65吨,现场没有配置任何消防设施且靠近居民住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6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03 危险!南头一男子非法储存114个液化气罐
2023年5月,南头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开展燃气安全突击整治联合行动,查处一个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代充点,经营者李某被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