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此文只为揭秘当年的死刑犯在看守所是如何度过余生的?临刑前他(她)们是否悟到了生命之可贵的重要性?切勿因理解与观点不同而引发不良导向。笔者建议理性阅读!
最近,经常在网络上刷到某某地发生凶*案,尤其是“灭门”惨案很值得我们去思考与借鉴。大多案件的发生都因经济纠纷为主导。当然了,有关于情*的案件也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某评论区里大多人的评论都倾向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凶手。如,“正义的化身,为民除害,正当防卫,”等等一系列的不当词汇,很值得引起我们的反思与重视。尤其是有个别人在某评论区或者是“某音”把以处决的罪犯视为“英雄”来大肆渲染。其实这完全是违背了道德与法律的荒谬言论,同时也是在误导善良的人以及那些对法律知识欠缺的人因此而走向犯罪。各别人发表如此不当言论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1983年8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专项运动,这场运动来之迅猛,并以雷霆之势在短时间内“从严,从重,从快”的打击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震慑了一部分正在蠢蠢欲动的不法之徒。一时间社会上的治安秩序得到了良好的改善与发展。在当时由于抓捕违法犯罪分子众多,全国多地出现警力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若想解决这个难题,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各单位抽调工人(普通)前去协助警方工作。在当时把这样的工作人员称之为“帮办”也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协警”。或许是机缘巧合那年我也被调到当地某看守所当了一名帮办,所以说也就有幸地接触到了数十名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下面就把我所看到的真实情节以字面的形式分享与大家。
每当我们在某影视剧上看到的“死刑犯”在处决之前,还依然保持的很沉稳或者说比较淡定与坦然。其实,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影像只是为了迎合剧情的需而被断章取义了。否则的话,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前解除手铐与脚镣,改换为“法绳”来进行捆绑就显得毫无意义了。相信大多人并不了解所谓的“法绳”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它对于那些死刑犯究竟会起到一个什么作用?
首先说,法绳的运用与捆绑技巧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不经过专业培训无法达到此标准(捆绑)。法绳的捆绑共分为三大环节,如“后背绳,锁喉绳,拌腿绳”视被执行人当时的精神状态还可以另加一道绳索。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八九十年代,在我们当地看守所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大多都会选择在周六或者是周日进行。每张看守所院内聚集了各种车辆大如,“法院的,公安局的,武警的,法警的,司法局的,检察院的,”其中也包括120在内的各种车辆云集于此,那么也就意味着将有犯人将被执行“死刑”。
大约上午9:00左右。看守所在押人员也以吃过早饭,下一个环节就是正常进行提审工作(每天都有提审的),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死刑犯,因恐惧那不可抗拒的死亡,从而产生如,自伤,自残,自*,等以此来逃脱法律的严惩。所以说当时死刑犯并不知道自己哪一天被执行死刑。
当被执行人(死刑)迈出监号门的那一刻,很快被位两名武警战士分左右将其进行控制,然后由法院的工作人员对其宣读死刑“判决书”也就是高法的终审裁定。判决书宣读完毕,由法警上前为其解除手铐。然后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其解除脚镣。按照自己的要求可以换上家属送来的新衣新鞋等。接下来就由法警为其上“法绳”进行捆绑。这一系列的流程走下来,大多被执行人(死刑)可以说是浑身瘫软无力不能自行走动,更严重一些的会大小便失禁。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所以说“法绳”到这时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是“拌腿绳”阻止了排泄物的外泄与流出。这就是一名死刑犯由生到死被执行的全过程。
国之两侧法治当先,案例警钟时刻敲响。珍爱生命,善待他人。
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里,只有充分的去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够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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