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讯)6月28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旗下品牌“倩碧”及“悦木之源”,两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被处罚40万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快消品》了解到,倩碧的“鲜活维C安瓶精华液”无法提供产品“4weeks 改善痘印”“12weeks 提升肌肤自愈力”功效宣称的相关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 年版)。
这并不是它首次因虚假宣传被处罚,曾在2014年,倩碧的Repairwear Laser焕妍活力系列产品,因广告宣传语言误导消费者,被意大利监管部门处罚40万欧元。
雅诗兰黛旗下另一品牌“悦木之源”的“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面霜”,宣传能“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
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而悦木之源“促进伤口好转”明显“涉医宣称”;其次,悦木之源在宣传中,混淆了原料功效与产品功效的概念,误导消费者;最后,涉事产品在天猫官方旗舰店的网页详情进行虚假宣传,但在产品外包装上并未涉及违规文字。
以上两个品牌的行为,均构成虚假宣传,最终被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