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市民潘女士是一名月嫂,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不料在一家美容机构接受洗眼线服务时,发生了意外。由于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近日,她向记者求助。
洗眼线伤了眼
潘女士今年40多岁,今年1月,她花费10000多元在位于市区松台大厦的栖桐美容院购买美容套餐,这个套餐有赠送“洗下眼线”的项目。
6月7日,潘女士到栖桐美容院洗眼线,不料发生意外。“美容院用药水什么东西把我眼睛涂起来,然后用激光在那里打。”潘女士说,刚开始洗没多久,她就告诉负责操作的美容师自己眼睛很痛,但美容师不仅没停手还劝她忍耐。
“她们说这种痛觉是正常的,再洗一会就不痛了。可等她们洗好,我的眼睛完全睁不开了。”潘女士说,美容院工作人员让她休息一下,没想到休息两个小时情况还更严重,她觉得眼睛已见不得光,“眼睛都肿起来了,眼泪流个不停。”
在潘女士的要求下,美容院工作人员陪她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检查。医生给出的检查结果,差点把她吓坏了。
记者从潘女士提供的门诊病历上看到,初步诊断为左眼角膜上皮破损,裸眼视力从1.5降到了1.0。
“我是做月嫂的,眼睛不好没人愿意请。本来我6月份已经接了一单,因为眼睛肿得厉害,只能从雇主家离开。”潘女士说,从美容院离开的那几天,她上厕所都要家人扶,总觉得眼睛里有东西,躺在家里休养了半个多月才恢复过来,但视力差了很多。
部门介入调查
潘女士说,最令她想不到的是,自己受伤后找美容院维权,却一直没结果。
8月30日,记者与潘女士来到位于市区松台大厦的栖桐美容院。记者从美容院的营业执照中看到,该院为个体户,经营范畴为生活美容项目。
按潘女士的说法,美容院工作人员给她洗眼线时,使用了激光仪器。
潘女士所说的“激光洗眼线”是否属实,这是否属于医疗美容?记者想向栖桐美容院核实细节,但该院店长拒绝采访并要记者立刻离开。
记者向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反映了此事。该所执法人员很快赶到该美容院,他们查封了账册及多台仪器。在这一过程中,记者看到奇怪一幕:执法人员在美容院一间锁着的房间里,找到一台半人高的机器,上面贴有“可见或不可见激光辐射,避免直视激光”的危险警示,店长表示她们没有使用这台机器,执法人员想找到给潘女士洗眼线的工作人员,店长却称那名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了……
执法人员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对涉事美容院进行调查,确认该院是否有开展医疗美容等行为。
■新闻 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
记者了解到,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大类,其中的生活美容是指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诸如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保健性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
至于医疗美容,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例如文眉、文眼线、文身、隆胸、针灸减肥、抽脂瘦身等均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这些项目的美容手术只有美容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美容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证》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
据了解,2013年11月1日,商务部出台《美容院服务规范》,明确规定美容院不可以进行有创伤性、侵入性的美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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