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只上几天班,如果没有上班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上班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放假期间发放放假工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其他补偿。 如果未上班属于劳动者旷工等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发放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可以以此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所谓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实行按月发放工资的,为一个月;按周发放工资的,为一周。放假一个月(或一周)内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满一个月(或一周)的次日起应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