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二、咨询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咨询室不对未成年人开放。
三、预约咨询的来访者请按先后顺序入室咨询。如人数较多请自觉排队等待。未预约的来访者请在接待人员处进行咨询。
四、咨询室内部保持整洁,室内卫生由咨询人员轮流打扫。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五、咨询人员要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请提前告知。
六、咨询人员要认真阅读来访者的来信,并妥善保管好信件。对来访者的来信要认真回复,并做好登记。
七、咨询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者,认真倾听他们的陈述,并保守秘密。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做笔录。
八、咨询人员要尊重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同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九、咨询室内的书籍资料由专人管理,借阅时请履行借阅手续,不得损坏和丢失。
十、咨询室设备的使用需提前向主管人员申请,不得私自挪用或他用。设备的使用情况需做好记录。
十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心理咨询室主管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