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4.履行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三、新申请执业核准人员提交材料
1.及两寸免冠照片三张;
2.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律师资格证、公证员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
6.具有法律本科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人员且从事法学教研、在国家机关专职从事法制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满5年的,或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280分、蒙文210分以上。后两类人员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7.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实习合格证明;
8.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
9.村级法务室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10.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供的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如是复印件,申请人应将原件同时提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