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中提供的信息,幼儿园的伙食费是按照实际成本确定的,并且应当独立核算,每月结算。
如果幼儿园在提供膳食服务时产生了结余,即收支盈亏不超过2%,那么在每学期末(或当儿童转园、退园时),幼儿园应当将儿童伙食费的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家长。
例如,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应当全部退还。
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也有类似的规定,明确指出儿童伙食费应当独立核算,每月结算,并且每学期末应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家长。
因此,幼儿园伙食费确实可能会有结余,并且这些结余需要退还给家长。